【課外活動組】轉知 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辦理「115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表揚實施 計畫」相關申請事宜
衛生福利部 暨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15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
表揚實施計畫 申請作業
為表彰運作良好、著有績效之志工團隊,激勵服務士氣與效能。
請符合資格之志工團隊踴躍報名,為校爭光!
注意!校內收件期限
本校至多推薦 2 個團隊。
請符合資格者務必於 115 年 5 月 25 日前 將相關資料送交本校,以利進行校內審查程序。
推薦作業與時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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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依據:
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5年5月8日臺教授青字第1150000211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5年5月5日衛部救字第1151360554號函辦理。 -
參選基本條件:
1. 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前成立滿 3 年以上之志工團隊。
2. 團隊人數達 20 人以上。
3. 近 6 年(109年至114年)未曾獲衛福部獎勵者。 -
後續提報流程:
校內須於 115/05/31 前完成受理及初審作業;並於 115/06/12 前將審查完成之推薦名冊、紙本及電子檔函送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彙整。
承辦窗口與聯絡資訊
有關計畫申請、資料送件或應備文件等詳細資訊,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下列主管機關之承辦窗口:
計畫申請相關事宜
衛生福利部
陳玉慈 小姐
(02) 8590-6624
資料送件相關事宜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劉祉延 小姐
(02) 7736-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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