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宣導臺北市政府所屬員工師生配合本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政策
主旨:為推動垃圾減量、節能減碳、保護環境及維護人員健康,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所屬員工師生配合本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政策,請查照。
說明:
一、重申臺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執行要點如下:
(一)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員工師生,於本府各機關、學校之辦公廳舍及校區召開會議或舉辦活動時,不得提供杯水及塑膠瓶裝水;如有供餐,不得使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但經機關、學校首長核准之特殊情況,不在此限。
(二)辦公廳舍及校區之餐廳、販賣餐飲業者及賣場,不得使 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消費者如需外帶但未自備環保 餐具者,應以販售方式提供環保餐具;或提供消費者以 押金借用環保餐具,歸還時退還押金之服務。
二、臺北市政府府自105年4月1日執行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政策至今,市政大樓廢紙容器及廢塑膠容器減量率已達76%,為延續執行成果,敬請本府各機關、學校持續宣導所屬員工師生配合臺北市政府禁用政策,並落實自主查核,環境保護局亦將不定期稽查各機關、學校之執行情形,敬請配合。
說明:
一、重申臺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執行要點如下:
(一)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員工師生,於本府各機關、學校之辦公廳舍及校區召開會議或舉辦活動時,不得提供杯水及塑膠瓶裝水;如有供餐,不得使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但經機關、學校首長核准之特殊情況,不在此限。
(二)辦公廳舍及校區之餐廳、販賣餐飲業者及賣場,不得使 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消費者如需外帶但未自備環保 餐具者,應以販售方式提供環保餐具;或提供消費者以 押金借用環保餐具,歸還時退還押金之服務。
二、臺北市政府府自105年4月1日執行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政策至今,市政大樓廢紙容器及廢塑膠容器減量率已達76%,為延續執行成果,敬請本府各機關、學校持續宣導所屬員工師生配合臺北市政府禁用政策,並落實自主查核,環境保護局亦將不定期稽查各機關、學校之執行情形,敬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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