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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活動組】轉知 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檢送「災區志工服務指引」

災區志工服務指引 - 安全與品質宣導

衛生福利部:災區志工服務指引

協助民間團體安全、有序投入災害復原服務

指引訂定之目的

衛生福利部為協助民間團體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災害發生災後復原重建期間,能安全有序地運用志工投入災區服務,特別訂定此「災區志工服務指引」。

服務安全與管理重點

  • 各單位於辦理志願服務時,應參考指引內容。
  • 必須落實志工安全宣導,維護服務人員人身安全。
  • 強化服務管理與流程,以維護服務品質與災區秩序。
  • 加強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的風險評估與品質管控。

公文辦理依據

1. 依教育部 114 年 12 月 17 日 臺教授青字第 1140000533 號 函。
2. 依衛生福利部 114 年 12 月 12 日 衛部救字第 1141364302 號 函辦理。
請貴單位辦理服務時加強宣導,以維護志工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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