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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活動組】轉知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函轉金門縣烈嶼鄉公所辦理「114年烈嶼鄉習山湖公園徵圖比賽」

一、依據金門縣烈嶼鄉公所114年8月13日汝農字第1140009555號函辦理。

二、旨案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12日(最遲於截止日17時30分前送達,外縣市寄件者請自行掌握寄達時間,逾期恕不收件)。

三、徵稿對象:國中(含)學校以下學生(幼兒園組;國小 低、中、高年級組;國中組)共5組。

四、活動詳情簡章,請至烈嶼旅遊網( https://reurl.cc /VW4Vab )下載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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